陕西科技大学,扎根于轻工特色,是一所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的高水平大学,尤其在“十二五”期间获得了重点发展。创建于1958年的北京轻工业学院,历经搬迁与更名,如今以“陕科大”和“SUST”知名,坐落在西安未央大学园区。学校拥有丰富的学科资源,包括7个博士一级学科,33个二级学科,以及多个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其材料科学、化学和工程学在全球排名中表现优异,跻身国际一流行列。在本科教育方面,设有63个专业覆盖十大学科门类,并拥有26个国家及省级一流专业、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以及多个名牌和认证专业,课程质量卓越。
招生工作由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指导,招生工作组具体执行,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则确保招生过程的公正透明。2022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会考虑多种因素如生源、就业、区域平衡和政策支持等,预留部分名额用于调整。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根据专业分流规则选择具体专业。录取过程中,学校坚持全面评价,优先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并确保公平公正。
陕西科技大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阿尔斯特学院提供不同领域的学士学位,包括机械及制造工程、计算机科学和技术与设计等。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包括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与英国阿尔斯特大学合作的相应学位。整体上,陕西科技大学致力于培养高质量的专业人才,以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学校全称为西安科技大学,英文译名为Xi'an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0704。学校现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临潼校区骊山校园位于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临潼校区秦汉校园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汉大道12000号。
第五条学校是应急管理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实施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理工、文史类,艺术类,国家(地方)专项,中外合作办学,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九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学校设本科招生委员会,统筹全校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第十三条学校面向北京、天津等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按学科大类进行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具体招生大类名称和分流专业详见“西安科技大学2021年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计划和生源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七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
第十八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我校按照当地主管部门招生录取规定进行录取,按专业组+院校投档的省份,在专业组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专业组内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实行专业+院校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对进档合格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原始总分、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理工类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史类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二十条学校原则上认可并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专业安排时,按照投档成绩根据第十八、十九条规定确定专业。
第二十一条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本科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其它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四条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第二十五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进档的合格考生(省专业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非陕西生源按综合分(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生源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原始总分排序,原始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排序。
第二十六条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合作办学专业学制四年,采用“4+0”(四年均在国内)培养模式,3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澳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获得西安科技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预留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区),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用于录取可能被退档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预留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在正式投档前或录取过程中投放。
第五章学费与资助第二十八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陕西省主管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文、法、财经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4500元\/年;艺术二类专业:9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2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若国家或行政主管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设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考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四条联系方式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西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54 咨询电话:029-85583041 电子信箱:zsb@xust.edu.cn学校网址:http:\/\/www.xu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xust.edu.cn
陕西科技大学,简称陕科大,坐落在陕西省西安市,是一所以轻工业为主并与地方政府、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及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合作共建的重点大学。作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的重要成员,学校致力于成为国内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58年成立于北京的北京轻工业学院,后于1970年迁至陕西咸阳,更名为西北轻工业学院,并在1978年成为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院校。1998年起归属陕西省,2002年正式定名为陕西科技大学。
学校的校园布局包括西安未央校区、太华路校区和咸阳校区,占地面积广阔,总计2055亩,建筑面积达到129.6万平方米,拥有丰富的馆藏书籍超过200万册。学校设有16个学院或部门,提供63个本科专业供学生选择。在科研方面,学校设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以及7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36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94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还有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师资力量雄厚,共有1500多名专任教师,目前在校生总数达到23000多人,其中包括约5000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